來源 |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 中國消費者報
12月2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正式發布《2024年快熱式電熱水器等13種網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通報》。(以下簡稱《通報》)
在電動汽車充電樁這一品類中,《通報》顯示,在京東、天貓、淘寶、拼多多等7家平臺47家銷售單位抽查47批次產品,涉及廣東、湖南、安徽、浙江、江蘇、陜西等9個省(市)45家生產單位,抽查發現14批次產品不合格。
其中,有1批次產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有14批次產品非正常條件下充電結束或停止不合格、3批次產品充電連接控制時序不合格。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于《通報》中強調,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有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并及時將處理情況錄入e-CQS系統。對監督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督促電子商務平臺立即下架處理,同時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企業出廠銷售。對不合格企業,進一步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對嚴重違法失信企業,要依法納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總局將加強抽查結果處置情況的跟蹤督辦,并視情通報。
1. 標稱南京瑞凡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新能源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不合格項目:非正常條件下充電結束或停止。
2. 標稱安徽能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壁掛式充電盒(交流充電樁),不合格項目:充電連接控制時序,非正常條件下充電結束或停止,備注:涉嫌假冒。
3. 標稱合肥源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7KW交流樁,不合格項目:非正常條件下充電結束或停止。
4. 標稱安徽海迪拉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不合格項目:非正常條件下充電結束或停止。
5. 標稱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不合格項目:非正常條件下充電結束或停止。
6. 標稱安徽揚子新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交流充電樁,不合格項目:非正常條件下充電結束或停止。
7. 標稱湖南知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7KW交流充電樁,不合格項目:非正常條件下充電結束或停止。
8. 標稱湖南小充同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充同學(交流充電樁),不合格項目:非正常條件下充電結束或停止。
9. 標稱湖南小充同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7KW交流充電樁,不合格項目:非正常條件下充電結束或停止。
10. 標稱湖南快電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新能源充電樁,不合格項目:充電連接控制時序,非正常條件下充電結束或停止。
11. 標稱深圳巴斯巴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不合格項目:非正常條件下充電結束或停止。
12. 標稱車充衛士(廣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產的交流充電樁,不合格項目:非正常條件下充電結束或停止。
13. 標稱深圳市米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7KW交流充電樁,不合格項目:非正常條件下充電結束或停止。
14. 標稱茂名市茂南區蟻軍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砯崖新能源(交流充電樁),不合格項目:充電連接控制時序,非正常條件下充電結束或停止。